09 2023-02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市精神文明办

各区、委办文明办,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不断提高市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推动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引导人们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大力弘扬城市精神品格。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宣传推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道德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要求,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推选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示范性强的2022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把榜样力量转化为亿万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为社会、为他人做贡献且事迹突出,或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且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个人或集体。

(二)继承发扬中华传统美德,体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彰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优秀品质,展现新时代上海市民形象的个人或集体。

(三)曾经获得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和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选。

三、推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

市精神文明办在“文明上海”网发布通知。各区、委办文明办和相关单位的媒体平台发布公告,公布推选条件,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推选。

(二)推荐报送

各区、委办文明办和相关单位按照隶属关系,接受社会各界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以及本人自荐的候选对象,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并在推荐单位的媒体平台进行为期5天的集中公示。经各区、委办文明办或相关单位同意,报送至市精神文明办。

(三)资格审核

市精神文明办按照推选范围和条件,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市公共信用平台查验和专题研究的方式,筛选审核形成入围名单。

(四)综合遴选

市精神文明办组织媒体记者和职能部门代表参与遴选,综合各方意见产生候选名单。

(五)公示命名

市精神文明办以点赞评议的方式,对候选对象进行网上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公示情况,作出表扬决定。各区、委办文明办和相关单位通过喜报、事迹展示、公益海报等方式扩大宣传。

四、报送要求

(一)文字材料

为保证活动质量,报送时须填写《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推荐表》,要求事迹以第三人称表述,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可参考中国文明网“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专栏,网址为http://www.wenming.cn/specials/2019zthd/8thmd/)。集体以1-3名核心人物信息进行填报,事迹以集体内容为主。

(二)照片材料

个人须报送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红底)以及2张与事迹相关的工作或生活照片(1-2MB);集体须报送集体合照或证件照(拼接)以及2张与事迹相关的照片(1-2MB)。

(三)报送路径

以上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2月24日前,报送至市精神文明办活动指导处邮箱:hdzdc@shwm.gov.cn,邮件名称为“推荐单位名称+2022好人好事”字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委办文明办和相关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结合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推荐培育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更好地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

(二)加强工作规范

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按要求细致严谨地做好宣传发动、推荐报送、点赞评议等各环节相关工作,保证推选工作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让不同行业、不同群体都能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形成见贤思齐、争当先进的生动局面。

(三)加强宣传学习

把宣传学习工作贯穿在活动各环节,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综合运用短视频、专题节目、文艺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好人好事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树立鲜明时代价值取向,彰显社会道德高度。

附件: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推荐表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


附件下载: 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