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3年度上海市文明社区 (小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文明家庭、 文明校园、文明行业候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安排,按照全国及上海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标准,本市从2021年起,开展2021—2023年度上海市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及文明行业评定工作。
按照基层申报、逐级推荐、市级审核等工作流程,经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认真审核,提出各项目候选名单743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6日至3月12日,电子邮箱:wmbhdzdc@shwm.gov.cn。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