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城某段城墙再现新刻字的新闻引发热议 —— 斑驳城砖上,突兀的字迹不仅划伤了文物的 “肌肤”,更刺痛了公众对文化遗产的珍视之心。多年来,文物名胜古迹保护虽有法律法规 “保驾护航”,但类似不文明行为仍屡禁不止,这恰恰说明:守护文化根脉,仅靠强制约束的 “硬手段” 远远不够,更需要每个人将文物保护内化为自觉行动的 “软实力”。这种 “刚柔并济” 的保护之道,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 “法治”“文明”“诚信” 的理念深度契合,是让文物 “活” 在当下、传之久远的关键。
强制约束是文物保护的 “底线防线”,以 “法治” 之力筑牢守护根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文物作为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必须靠刚性制度划定行为红线。我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更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年来,多地景区也升级监管手段:长城沿线加装高清监控,安排巡逻人员定点值守,对发现的刻字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罚;敦煌莫高窟通过智能监测系统,对游客触摸壁画、使用闪光灯等行为实时预警。这些强制举措,不是 “小题大做”,而是以 “法治” 的严肃性告诫公众:文物不是 “私人画板”,破坏行为必然要付出代价。正是这种 “零容忍” 的约束,为文物筑起了第一道安全屏障,让 “不可破坏文物” 成为社会共识。
自我约束是文物保护的 “根本内核”,以 “文明” 之念涵养守护自觉。强制约束能管住 “行为”,却管不住 “人心”;能制止 “一时之举”,却难形成 “长久之效”。真正的文物保护,源于每个人对文化遗产的敬畏与认同,是 “文明” 素养在具体行动中的体现。在陕西兵马俑景区,有游客看到孩子伸手想触摸陶俑,立刻轻声制止:“这是老祖宗留下的宝贝,咱们要好好保护”;在故宫博物院,参观者自觉遵守 “不跨越护栏”“不大声喧哗” 的规定,用安静的欣赏表达对文物的尊重;还有志愿者自发组建 “文物守护队”,在长城沿线清理垃圾、劝阻不文明行为 —— 这些举动没有法律的强制要求,却源于内心的 “文明自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 “文明”,不仅是言行得体,更是对文化根脉的珍视;而 “诚信” 则要求我们对文物秉持 “不伤害、不破坏” 的道德承诺,将 “保护文物” 从 “别人要求做” 变成 “我主动做”,让守护成为一种生活习惯。
从 “法治” 的强制约束,到 “文明” 的自我约束,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果只靠强制,没有公众的理解与配合,监管成本会无限增加,保护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如果只谈自觉,没有制度的兜底,少数人的侥幸心理可能会引发 “破窗效应”,让文物陷入 “保护难” 的困境。唯有将 “硬约束” 与 “软自觉” 结合,让法律的 “底线” 与道德的 “高线” 同频共振,才能形成 “人人护文物、处处守文明” 的良好氛围 —— 这正是 “和谐” 社会在文化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人与文物和谐相处,人与人在守护中形成共识,让文化遗产成为连接过去与未来的精神纽带。
长城的砖石,镌刻着千年的历史;文物的纹路,承载着民族的记忆。守护它们,不是某一个部门、某一群人的责任,而是每个中国人的使命。当强制约束为文物 “遮风挡雨”,当自我约束为文明 “注入温度”,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法治”“文明”“诚信” 融入每一次文物参观、每一次文化接触,我们才能让长城不再被刻划,让古迹不再被伤害,让文化遗产真正 “活” 起来,代代相传、生生不息。(供稿:中国文明网上海频道 作者:张元一)